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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银行关于实施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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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沧州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决策部署、扩大内需,持续降低居民个人消费信贷成本,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积极响应并有序推进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本次政策实施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政策涵盖哪些范围?

答:根据《通知》要求,我行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贴息支持。持卡人使用我行信用卡正常消费(消费需满足真实性、合规性),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签署《沧州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协议》(简称“贴息协议”)并成功办理账单分期业务且分期利息入账日在上述日期期间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二、如何申请贴息?

答:2026年5月20日起,信用卡客户在我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渠道办理账单分期时,可同步签署财政贴息协议。对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5月19日期间已办理的信用卡账单分期,可通过我行“沧州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贴息专区补充签署财政贴息协议。

我行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包括社会中介)办理。

三、贴息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通知》要求,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信用卡账单分期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信用卡账单分期协议年化利率的50%。分期协议利率需要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每名借款人在我行可享受贴息累计贴息上限为每年3000元包括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金额、个人消费贷款贴息金额等。

四、如何抵扣贴息资金?

答:持卡人申请账单分期财政贴息后,我行将根据客户办理的账单分期金额,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标准计算贴息金额,为客户完成贴息并在账单中体现。

、如何查询贴息详情?

答:客户在我行办理信用卡账单分期享受贴息后客户可通过我行“沧州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贴息专区查询贴息明细。

、本次贴息是否需要收取费用?

答:我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除合同明确约定的利息外,无需支付其他费用,本次贴息也不会收取额外费用。任何以我行名义收取中介费、手续费、代办费等的行为均属诈骗。

、套取贴息资金的借款人要承担哪些后果?

答: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信用卡账单分期(含信用卡账单分期)予以贴息。对提供假资料、假交易、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贷的,我行严格予以禁止。对相关部门审核未通过或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我行将按规定扣减或追回,其中对借款人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将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停止贴息的情况有哪些?

答:相关部门审核未通过的;持卡人存在虚构交易,套取贴息资金等违规行为的;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信用卡本金、利息、费用及违约金导致逾期的;信用卡资金用作任何违法违约用途的;其他不符合《通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账单分期业务。上述情况下,我行将按规定扣减或追回贴息金额。

对于持卡人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情况,我行将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如有相关政策调整,以我行最新公布政策为准。如有其他问题,可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317-96328咨询。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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