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的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好消费者“钱袋子”,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沧州监管分局工作要求,我行将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向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安全、高效的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提醒范围
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非结息类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二、提醒提示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三、提醒提示方式
(一)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营业网点进行公告。
(二)对纳入本次提醒提示工作范围的“沉睡账户”,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向账户持有人进行提醒和通知。
四、“沉睡账户”唤醒方式
如您的账户在上述提醒提示范围内,可根据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办理“沉睡账户”的查询、资金动账、注销等业务。
(一)您可通过签约注册的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线上查询账户信息,也可至营业网点办理账户查询业务;
(二)您可通过任意渠道办理一笔“沉睡账户”的资金转出或转入业务;
(三)如您的账户不再继续使用,可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存单到营业网点办理销户业务。
五、温馨提示
(一)在提醒提示过程中,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向他人提供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向您发送各类链接要求您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转出的操作,请您注意保护个人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二)提醒您定期梳理个人名下银行账户和资产状况,提升风险管理意识,在密码设置、账户登录管理等方面做好保护措施,及时主动注销“沉睡账户”,降低账户被非法盗用的风险。
(三)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沧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沧州银行客服热线0317-96328、4006126699。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