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调整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贷款利率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总行对公业务部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贷款利率变更申请,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与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累计交易金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达到5%以上,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本行股份4.56亿股,占比5.6%,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如奇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本行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沧州市东风塑料厂,隶属沧州市轻工局,为集体所有制企业,1998年改制为沧州东塑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更名为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塑集团”,成为以塑料加工为主导产品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位列国家大型二档企业,全国轻工行业500家骨干企业,主要子公司包括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沧州明珠服饰产业有限公司、沧州东塑明珠冷储经营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天佳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沧州明珠鹿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现有员工3500余人,东塑集团注册地为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13号,注册资本10887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如奇。
集团公司不直接干预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对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享有安排决策权,所有子公司的人事关系均隶属于东塑集团;各子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年终按投资比例分红并上交集团公司利润。根据2024年9月财务数据,东塑集团及子公司资产总额226.87亿元,负债124.68亿元,所有者权益102.1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0.28亿元,净利润2.35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对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的授信业务变更,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行对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的授信业务变更,已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并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沧州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经核查关联交易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让利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沧州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的授信业务变更,独立董事认为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的授信业务变更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合法合规,同意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