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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银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信业务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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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银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行为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理3亿元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2.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98日审议通过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新华联合”)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的申请,同意河北新华联合办理3亿元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河北新华联合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河北新华联合及其关联企业授信余额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二者属于一致行为人。目前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持有我行1.45亿股份,占比2.45%,其财务部长王建国在我行第七届监事会上任职监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我行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1216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沧州渤海新区南疏港路南、海防路东;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翔,股东:孙纪木,持股比例90%,孙春莉,持股比例10%;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矿产品、带钢卷板、冷轧卷板、冶金炉料、煤炭、合金、五金电器、劳保用品、电线电缆、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器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危化品除外)、油脂、柴油等。

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有8家实体企业和多家贸易公司,主要从事矿石冶炼、热轧冷轧、酸洗镀锌、煤化工、天然气、余压余汽余热发电、现货及期货贸易、投融资等业务,装备水平位列全国钢铁企业前列。

    公司下设营销部、财务部、供应部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内控机制和经营管理规章制度,使其内部各部门既有分工,又互相合作。在建厂到现在将近10年的时间里公司培育了一大批技术骨干与管理型人才,整体上下团结,能够实现经营高效运作。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在公司内部实行目标利润与成本管理相结合,将各项指标细化到为每个岗位与员工,使责、权、利相统一,员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工作能力得以充分发挥。

根据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数据。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合计59.73亿元,负债合计29.21亿元,资产负债率48.91%。实现营业收入90.14亿元,净利润2.38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理3亿元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业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笔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申请经本行贷审会审批通过后,已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沧州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经核查关联交易情况,独立董事认以上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让利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沧州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的申请,独立董事认为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的申请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合法合规,同意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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